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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

    By: beaming, PostTime: 2018/6/14 14:36:53, Visits: 43509

    各学院、各部处、各单位:

   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8年毕业生离校服务工作,简化工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今年继续使用“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服务平台:毕业生离校工作一站式服务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离校系统”)为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提供在线离校服务。(留学生、在职研究生不使用本系统办理离校业务)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总体安排及时间节点

    1. 毕业生在离校系统上发起“离校申请”;各相关单位审核毕业生相关情况并提交数据;系统汇总数据及审核结果;学校向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发放毕业证、学位证及报到证等;毕业生领证离校。

    2.“离校申请”功能开放:6月19日。

    3.各相关单位在6月24前,完成毕业生相关情况审核并提交数据(详见第二部分“工作分工”)。数据提交方式有:①数据中心交换;②附件导入(见附件1);③在线办理。另请各相关单位在6月20日下班前,报送数据提交方式及业务联系人等到就业指导中心(见附件2)。

    4.系统第一次汇总审核:6月25日。

    二、工作分工。

    1.校办负责总体工作统筹协调。

    2.教务处/研究生院:核发毕业证、学位证。

    3.就业指导中心/研究生院:核发报到证。

    4.网络中心:负责信息系统间数据接口维护及数据交换工作。

    5.各相关单位负责审核毕业生相关情况并在6月24日前提交数据。

    (1)财务处:负责审核毕业生学费、住宿费清缴,研究生暂借款冲账等情况。

    (2)图书馆:负责审核学生图书归还、欠费及违章处理,研究生十校借阅证归还,毕业及学位论文提交(含电子版、打印版)情况。

    (3)学生处/研究生院:负责审核学生助学贷款等情况。

    (4)后勤处:负责审核学生水电费收缴,家具清查,住宿延期申请等情况。

    6.各学院。

    (1)指定毕业班辅导员或者专人负责离校业务。

    (2)在6月18日前在系统核对毕业生名单(学生综合服务平台-毕业服务-毕业生名单),如有错漏或者有不毕业的学生,请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正。

    (3)指导毕业生使用离校系统(详见附件3)。

    (4)在6月24日前,查询学生申请离校情况以及欠费、欠物等离校业务相关数据(学生综合服务平台-就业服务-汇总报表),督促学生及早办理。

    (5)在6月25日系统完成汇总审核后,各学院从系统中打印“离校审批汇总表”(学生综合服务平台-就业服务-汇总报表),加盖学院公章后到就业指导中心、研究生院等部门领取毕业相关证书材料。毕业生无须再到各相关部门逐个加盖公章。

    (6)各学院向毕业生核发证书。在发放证书之前,需对学生证/研究生证盖注销章。

    三、离校工作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
    1.本科毕业生离校业务,联系人:就业指导中心,于林平,电话:85210080,邮箱:37798614@qq.com。

    2.硕士博士毕业生离校业务,联系人:研究生院,刘邦卫,电话:85211117。

    3.离校系统技术支持,联系人:F(x)学生发展工作室,唐小煜,电话:13928986468。

    校长办公室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研究生院

    2018年6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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