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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创新奖申请审批指引

    By: beaming, PostTime: 2011/4/8 8:23:37, Visits: 53716

    注意:

    本次创新奖申请、审批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操作,由项目负责人(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)申请自己以及项目全体成员的创新奖,其它成员请不要重复申请。(项目成员可以查看自己申请情况,不能编辑,查看功能稍后开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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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学生申请:

    登录后,选择【奖惩管理 - 创新奖申请】功能,系统默认列表本人负责的所有项目,可以【编辑】或者【新增项目】。

    在项目编辑或者新增界面中,按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交电子材料,所有信息不能为空。注意:多个电子材料可以分次保存,每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M,文件格式为jpg或者pdf。

    填写完项目信息后,点击“合作类型”旁边的【登记申请人信息】,进入项目成员编辑界面。在该界面中选择新增成员,并填写该成员的学号、项目排名、申请等级、具体申请理由等信息。

    可以切换项目成员,分别修改以上信息,或者选中成员后点击【删除该成员】删除成员信息。

    教师代学生申请:

    进入【奖惩管理 - 创新奖申请】后,在左侧操作对象处查找并选择学生,其它操作与学生申请的程序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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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材料上交及审批要求:

    上交材料前,项目负责人应通过该项目的【打印】功能预览申请推荐表

  • 确保表中的项目信息和成员无误,并与证明材料保持一致;
  • 成员排名应与证明材料中的顺序一致;
  • 每名成员申请的等级和理由有可能不一样,应认真阅读评审文件的规定填写;
  • 每个项目同时必须上传电子版的证明材料,这是学院和学校审核的重要依据。
  • 检查无误后,项目负责人打印该表格(早期打印的表格,表格上方没有项目编号,请手写补上,或者重新打印报名表),附上所有证明材料提交院系审批负责人进行初审。

    院系审批负责人认真审核学生书面材料,并对学生申请的级别进行初步确认,如果申请表上的信息有误,可以在系统【奖惩管理 - 创新奖审批】中进行编辑,编辑后请注意重新打印申请表。书面材料确认后,交由院系领导签名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
    院系审批负责人根据书面材料审核结果,对学生网报信息进行确认,在系统【奖惩管理 - 创新奖审批】中找到项目编号与申请表一致的项目,并点击【打印】预览申请中的项目及成员信息是否与书面材料一致。同时,也应该查看项目中的电子版材料(点击【编辑】后可查看)是否与原件一致。

    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,院系审批负责人可以进行整个学院或者年级的网审,在项目列表中勾选要审核的项目,在列表正文的下拉菜单中选择“通过”或者“不通过”,并点击【批量审核】按键保存审核结果。

    审批完成后,以学院为单位打印【审批表】(A4纸横向打印)与所有项目材料一起上交至各校区学生事务科,项目材料请以审批表中的序号进行整理和排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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